消基會12號公布游泳圈的調查報告,抽檢18件市面販售的游泳圈,吹氣孔大小全數核乎規定,但有6件中文標示不合格,還有6件所含的塑化劑成分超過標準100倍,其中更有一件具備兒童安全玩具標誌。
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,按商標法規定,不合格的業者若沒有依法下架回收,可處1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消基會建議民眾,購買泳圈時要認明有完整的中文標示,使用游泳圈時,盡量以打氣筒充氣,同時提醒業者,游泳圈使用的顏料含有重金屬,塑化劑和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學物質等可塑劑的含量不得超過0.1%。
來源: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130502/13201107120145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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