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7日

衛署:食品全面驗塑化劑

〔記者鍾麗華、謝文華、劉力仁/綜合報導〕塑化劑中,與DEHP化學性質相近的鄰苯二甲酸酯類,有十幾種化合物,但衛生署卻只限制六種不能添加,學者質疑衛生署留退路給廠商,認為應全部納入檢驗項目,否則塑毒風暴將「沒完沒了」!衛生署昨天表示,多數問題塑毒產品都已掌握,也將把所有的塑化劑列入加工食品常規檢驗項目,違規添加可重罰六百萬元,造成他人健康危害還有五年刑責。

台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指出,與DEHP化學性質相近的鄰苯二甲酸酯類,尚有DPP、DIBP、DNPP等十幾種化合物,且透過儀器能一併檢驗出,但衛生署卻只限制六種不能添加入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、保健食品,難保業者不會以其他未列管的鄰苯二甲酸酯「偷渡取代」,繼續生產黑心商品,危害國人健康。


吳家誠:拉高層級 政院應負全責

吳家誠表示,二十年前,其團隊發表的研究報告即指出,台灣的河川、土壤等環境中,以及食品容器、食品中存有十幾種鄰苯二甲酸酯,他曾數次建言政府應嚴加管制,卻未獲正視,文章之後在美國發表獲採認,衛生署卻直到近十年間歐美國家開始列管才有一點動作,他呼籲唯有全數列管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使用才能一勞永逸、杜絕後患。

吳家誠更砲轟,馬政府不是說五月三十一日是「D-day」嗎?怎麼塑毒風暴如滾雪球般愈來愈嚴重,可見政府承諾的「D-day」根本是胡說八道!「這已不只是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、衛生署長要負責,層級應拉更高,行政院長要負全責!」

吳家誠建言,若署長們沒能力管好食品安全,乾脆將食品安全主管機關移出衛生署,另與農委會合併成立「農業食品安全部」,免得把老百姓搞得不得安寧。


違規添加 最重罰六百萬元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表示,塑化劑未來會成為加工食品的常規檢驗項目之一,如同防腐劑、色素等,只要發現違規添加塑化劑,都將處罰。依照目前行政院版的「食品衛生管理法草案」,只要違規使用添加物,最重可處六百萬元;若造成他人健康危害或致死者,最高處五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最高一千萬元罰金。

至於塑化劑檢驗的種類,康照洲強調,現行檢驗不只六種塑化劑,只要是塑化劑,在檢驗時圖譜都會出現,因此是全部都要檢驗。

不過,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表示,若要增加管制項目,應先考慮現有實驗室是否有每一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的「標準品」可與受測樣本比對,他認為可能不足,因此建議先把這六種塑化劑管好,未來再逐步增加檢驗項目。

來源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jun/7/today-fo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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